機械(xie)工程師:
第一條 資格考試(shi)分為基礎考試(shi)和專(zhuan)業(ye)(ye)考試(shi)。基礎考試(shi)合格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(de)(de)專(zhuan)業(ye)(ye)考試(shi)報(bao)名(ming)條件的(de)(de),可參加專(zhuan)業(ye)(ye)考試(shi)。專(zhuan)業(ye)(ye)考試(shi)合格后,方(fang)可獲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設計注冊(ce)機械工程(cheng)師資格證書(shu)》。
第二條 基礎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,各為4個小時。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,每部分內容均為2個半天,每個半天均為3個小時。
第三條 符合《機械設計注冊機械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》第八條要求,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,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:
(一)取得本專業(指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、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、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專業,詳見附表1,下同)或相近專業(指金屬材料工程、包裝工程、印刷工程、紡織工程、食品科學與工程等專業,詳見附表1,下同)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。
(二)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。
(三)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。
第四條 基礎考試合格,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,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:
(一)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。
(二)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。
(三)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;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。
(四)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;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。
(五)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。
(六)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。
第五條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,可免基礎考試,只需參加專業考試:
(一)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。
(二)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。
(三)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;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。
(四)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。
(五)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。
(六)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。
(七)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。
(八)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;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,累計從事機械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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